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44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电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如轩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节“公司治理”有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源电力公司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33,016.57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6,622.76万元,减去计提2019年度的盈余公积3,301.66万元和2018年利润分配6,649.70万元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9,687.97万元;2019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7,298.83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同意以2019年末总股本1,108,284,080股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6元(含税),共计分红金额为17,732.55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经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总额不超过70万元。审计期间,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发生的业务差旅费和住宿费等由其自行承担。以上费用的支付,不会影响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指引要求,在报告期内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并对公司所有纳入评价范围的经济业务与事项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公司在所有重大经济活动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严格按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与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张立东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会议同意将该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48)。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立东:男,1963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先后在武警水电指挥部工程处、电力生产处、电力机电处、工程项目管理局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任工程建设部水电处副处长,在国电新疆分公司(国电新疆电力公司)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国电精河水电开发公司筹建处主任、国电艾比湖流域开发公司总经理,在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任工程建设部副主任、水电与新能源发展部副主任,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水电产业运营管理中心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与董事杨勤、赵虎、袁天平、薛年华同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持股37.39%)推荐人选,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通过指定网站核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