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0-18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22
号文件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
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统一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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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工董事会公告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
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
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
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本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
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
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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