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丹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丹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
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龚   艳                     陈文彬




                                               日期:2020 年 4 月 29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丹邦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从短期技术面看,近期消息面一般,主力资金有大幅介入迹象,短期呈现上升趋势,市场关注意愿一般。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