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原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4 月 30 日
2019 年经审计年度报告延期后披露日期:2020 年 6 月 24 日
一、审议程序情况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披露 2019 年经审计年度
报告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二、延期披露说明
(一)无法按期披露的原因
一方面,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整体的复工时间较晚,公司年度
报告财务工作量大且复工人员不足,相关工作开展缓慢,使得公司 2019 年度报
告的整体工作进度晚于预期。
另一方面,目前因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的严重影响,公司审计机构中审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2019 年首次作为公司年
审机构,对公司境内外子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及函证等工作受到很大限制,截至
目前尚未完成以下重要的审计程序,无法如期出具审计报告。主要的影响包括:
(1)香港子公司丹邦(香港)有限公司受香港防疫措施影响,审计机构无
法前往香港对子公司执行审计程序。
丹邦(香港)有限 香港子公司占合并报
丹邦科技(合并)
公司 表的比例
2019 年 1-3 季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 269,015,966.63 2,533,164,805.87 10.62%
营业收入 0 274,978,754.87 0.0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577,911.84 23,456,023.75 -10.99%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7,437,240.17 1,742,091,782.64 -0.43%
2018 年度
总资产 354,806,979.42 2,419,192,948.17 14.67%
营业收入 0 343,586,590.45 0.0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267,934.13 25,415,213.78 -12.8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0,335,401.05 1,715,897,669.55 -0.60%
(2)公司重要客户分布在香港、日本、美国、东南亚等,为应对收入确认
等特殊风险,审计机构对占未审营业收入总额达 69.17%的前五大重要客户的现
场访谈等审计程序受全球疫情蔓延影响无法如期完成。
(3)海外重要客户向审计机构函证回函的时效远低于非疫情时期。公司销
售收入的 90%都来源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香港、日本、东南亚、美国等国家和地
区,其占未审营业收入的 20.47%的第一大客户尚未回函且无法保证在 4 月 30 日
前收到相应回函以保证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
综上原因,审计机构无法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因此,公司
的年报编制和审核工作无法按期完成。相关事项对审计机构对应收账款、预付账
款、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相关税费等科目的认定产生重大影响。
(二)受疫情影响事项及程度
(1)审计机构无法到现场查验香港子公司原始凭证,无法对香港子公司进
行现场审计,影响对报表科目的认定;
(2)因公司前几大客户所在地都为境外,审计机构首次承接,无法实施现
场访谈的审计程序。
(3)海外重要客户向审计机构函证回函的时效远低于非疫情时期,报告日
前未能收到足够的回函以保证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依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上述程序对于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是非常
重要的,不能实施上述程序可能导致中审华的审计范围受到重大限制。
三、当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1、年报编制工作
目前,年度报告和董事会会议资料的非财务数据部分的内容已基本完成编制
和准备工作。因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暂未出具,后续完善工作尚待开展。
2、审计工作
(1)目前审计工作现状
已完成合并报表主体各项未审计报表的核对工作;完成各单位函证发出工作,
目前正在陆续收取回函;完成境内公司现场查看、盘点工作等。
(2)尚未完成的主要工作
尚未完成对合并报表及附注进行审计、未对香港子公司执行审计机构认为必
要的审计程序;未完成按照审计计划所确定的对重要海外客户进行现场访谈的审
计程序。
四、应对措施及预计披露时间
(一)应对的重要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年报审计工作的影响,全力配合中审华审计工
作,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协调资源,尽量满足审计需求。
(二)预计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
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公司拟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经审计的 2019 年
年度报告。
五、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中审华出具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延期出具深圳丹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认为公司《延
期披露公告》所载内容,与中审华已实施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和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中审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延期出具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财
务报表之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七、报备文件
(一)《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