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9 日,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议案》。会议审议了对本次交易方案
进行调整的相关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
慎、负责的态度,对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申请文件并拟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董事会本着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并拟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待调整
完成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重新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申请文件。董
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春和、刘淑君、崔洪斌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