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20-01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
交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连续两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以来,信永中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
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
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5 万元,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
30 多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也是唯一一家与当时国际“六
大”之一永道国际有七年合资经历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2000 年,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 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注册资本:3,600 万元。
业务资质:(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首批获准
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4)军工涉密
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情况:信永中和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
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并在深圳、上海、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沙、
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福州、南京、乌鲁木齐、武汉、杭州、
太原、重庆、南宁、合肥和郑州等地设有 23 家境内分所。
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
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8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
加入国际会计网络情况:信永中和已加入 ShineWing International(信永
中和国际)会计网络,为 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的核心成员所。信永中和
是第一家以自主民族品牌走向世界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在香港、新加坡、日本、
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台湾、
泰国设有 13 家境外成员所(共计 56 个办公室)。ShineWing International 目
前在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Bulletin(国际会计公报,简称 IAB)公布的
国际会计机构全球最新排名位列第 19 位。
2.人员信息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163 人,除股东以外注
册会计师 1513 人。从业人员数量 4529 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 543 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彬,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2018 年加入信永中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逯敏,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
2017 年加入信永中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3.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 2018 年度业务总收入 173,00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44,60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9,700 万元。
截止 2020 年 2 月 29 日,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70 个(含港股),
其中,A 股项目 289 个、H 股项目 13 个,A+H 项目 9 个,A+B 项目 4 个,B 股项目
1 个,港股项目(不含 H 股)54 个。
信永中和在公司相关行业有丰富的经验,服务过的客户包括兖州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4.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本项目拟安排曹彬先生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季晟先生为独立复核合伙人,逯
敏女士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多年从事证券业
务的从业经历和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1)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彬先生简介
曹彬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1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8 年
加入信永中和,现任信永中和合伙人,曾经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独立复核合伙人季晟先生简介
季晟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1997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0 年
加入信永中和,现任信永中和合伙人,曾经为多家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及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3)签字注册会计师逯敏女士简介
逯敏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1 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7 年
加入信永中和,现任信永中和审计业务经理,曾经作为现场负责人参与过多家上
市公司的年报审计业务及并购重组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
验。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信永中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六次,无
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19 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审
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能按照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公司 2019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
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同意将《关于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经验,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
为熟悉,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独
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审计机构,根据其审计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情况,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应的履
职能力,能尽职提供审计服务,及时沟通审计中的情况,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同意推荐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
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
系方式。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