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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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0-03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

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2、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会〔2017〕
22号)。鉴于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的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过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股东权
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一个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
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
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
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上述准则需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集团内子公司将同
步开始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2020年期
初留存收益和2020年度及以后的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没有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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