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
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需要,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建林 李扬 叶欣 柳光强
2020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