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2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
向公司监事会成员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0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监
事会主席杨震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符合公司
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资
产已认真清查并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
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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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并通过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议案同意票为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
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
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
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
告》。
五、审议并通过《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为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
文。
六、审议并通过监事会独立意见。(该议案同意票为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2019 年度有关事项独立意见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及时了解和检查了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 2019 年
度召开的全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实施了监督和检查,全面
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
现对 2019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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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议,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行为。
2、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
理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认为天健会
计事务所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9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检查情况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以及转让泰安建筑、泰康房产股权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相关会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润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天伟化工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
况报告》、《关于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减
值测试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编制,控股股东做出的股份限售、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得到有
效履行。
4、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查报告的审阅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建立、建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稳步
推进了公司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文件的进程,加强各职能部门及审计部对内控
方面的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得到有效的执行。
5、公司内幕信息的检查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指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备案制度》。在公司发布利润分配预案、定期报告各阶段均对信息知情人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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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经核查,在 2019 年度重大经营活动中,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
交易的行为。
6、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
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独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该报告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第一、二、四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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