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明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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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 在其他单位兼
    
    券服务业务 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 李海兵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无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杰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无
    
    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一芳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无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海兵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99年12月至2001年1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
    
    2001年1月至2004年10月 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经理
    
    2004年11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陈杰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7年5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一芳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1996年12月至2002年10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
    
    2002年11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19年 2020年 增减%
    
    收费金额(万元) 240419 204260 4.55
    
    注:若审计范围或资产出现重大变化,相应协商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立信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1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委托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46万元整(不包括差旅费用)。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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