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20-054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累计增加公司2016年末所有者权益1,411,447.52元,增加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11,447.52元。公司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调整前3,789,379.11元,调整后为5,200,826.63元。
累计增加公司2017年所有者权益5,569,484.31元,增加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158,036.79元。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调整前为-531,371,598.54元,调整后为-527,213,561.75元。
累计减少公司2018年所有者权益4,739,595.57元,减少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309,079.88元。公司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调整前为-3,683,491,910.86元,调整后为-3,693,800,990.74元。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2019年12月19日财政部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处理决定》(财京监【2019】235号),公司于2016年收购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编制2016年度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公允价值报表时未对各项资产的评估增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各年合并报表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累计增加公司2016年末所有者权益1,411,447.52元,增加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11,447.52元。公司对上述差错结果,进行相应账务调整,影响2016年合并口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商誉 625,542,923.42 48,803,218.02 674,346,141.44递延所得税负债 47,391,770.50 47,391,770.50所得税费用 29,657,304.94 -1,411,447.52 28,245,857.42未分配利润 192,922,081.10 1,411,447.52 194,333,528.62净利润 -70,564,343.58 1,411,447.52 -69,152,896.0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89,379.11 1,411,447.52 5,200,826.63
基本每股收益 0.0060 0.0082
2、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累计增加公司2017年所有者权益5,569,484.31元,增加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4,158,036.79元。公司对上述差错结果,进行相应账务调整,影响2017年合并口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商誉 625,542,923.42 48,803,218.02 674,346,141.44递延所得税负债 43,233,733.71 43,233,733.71
所得税 63,966,592.69 -4,158,036.79 59,808,555.90
净利润 -580,112,374.29 4,158,036.79 -575,954,337.5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31,371,598.54 4,158,036.79 -527,213,561.75
未分配利润 -362,248,423.45 5,569,484.31 -356,678,939.14
期初未分配利润 192,922,081.10 1,411,447.52 194,333,528.62
基本每股收益 -0.5135 -0.5095
3、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累计减少公司2018年所有者权益4,739,595.57元,减少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0,309,079.88元。公司对上述差错结果,进行相应账务调整,影响2018年合并口径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2,620,610,130.71 48,803,218.02 2,669,413,348.73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39,595.57 4,739,595.57
所得税 13,817,330.34 -38,494,138.14 -24,676,807.80
净利润 -3,733,758,261.30 -10,309,079.88 -3,744,067,341.1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683,491,910.86 -10,309,079.88 -3,693,800,990.74
未分配利润 -4,045,740,334.31 -4,739,595.57 -4,050,479,929.88
期初未分配利润 -362,248,423.45 5,569,484.31 -356,678,939.14
基本每股收益 -3.5598 -3.5698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公司目前的客观状况。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同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3、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更正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公司《关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审核报告。
由于公司2017年度的盈亏性质发生改变,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修订)》,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经与会计师沟通,将于2020年6月30日前就公司更正后的
2017年年度报告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