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9 年度,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文件规定,积极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赋予的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查看公司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外部审计工作,发
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维护审计的独立性。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设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宗柳、独立董事林
志扬和董事彭开臣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宗柳先生担
任。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
的有关要求。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
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
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时间
1、《关于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
4、《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2019 年 4 月 26 日
会第十九次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 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9、《关于计提第一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
12、《关于同意将议案二至五、七至十一提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 3、《关于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9 年 8 月 27 日
会第二十次会议 4、《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
2、《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会第二十一次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3、《关于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议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
案》;
会第二十二次会 2019 年 12 月 4 日
2、《关于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议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
评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工作
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意见。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年度工作总结,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
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
2020 年度,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一步加强公
司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更
好地完成公司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
权益。
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