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利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4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
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是公司
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企业会
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再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来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
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
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
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
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报表项目金额进行调整。执行该准则预计不
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也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
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
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且能客
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发表如下意见:此次
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事项履行
了完备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实施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柯利达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