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20-012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
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
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
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134人,其中合伙人112人,首席
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注册会计师1178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74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700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大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13.01亿元,净资产0.86亿元。2018年共为148家上市
公司(含H股)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1.76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
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99.44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为2亿元,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2019年度,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
业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峰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中
国出版、中国软件、中国长城、振华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以及发行债券审计、重
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在大金重工、豪尔赛担任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伟先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中国出版、神州
高铁、中国长城、振华科技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多个并购重组审计、新三
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先生(合伙人)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2017年12月,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许峰先生执行上市公司德展大健康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年报审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外,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其他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 审计收费
    2019 年度大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费用为 251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201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公司拟续聘大信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审计工作
业务量及业务复杂程度决定 2020 年的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相关
费用将按照市场公允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预计不会与 2019 年
度费用出现较大差异。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信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了其有
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
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
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丰富资本市场审计经验的专业会计
师事务所。在对公司以往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恪守会计师事
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会计审计工
作。续聘该事务所有利于维持审计的稳定性、持续性。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
聘请 2020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0 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出版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