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0-018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
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
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