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在 2019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
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江乾坤先生、独立董事张鹏先生和
董事严孟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江乾坤担任。
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就公
司定期报告、公司财务状况、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工
作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
督和评价,并对其专业性和独立性进行了评估。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
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做了充分的准备,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
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事务所
认真履行职责,独立、严谨、客观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
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3、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等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并督
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4、审阅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2019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定期报
告,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是真
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均严格按
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19 年
度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
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且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
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交易。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督查公司相
关部门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相关部门不
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在 2020 年度继续关注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及关联交易等公司重大事项,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
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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