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作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金鉴中先生、代田田先生、张峰先生,
金鉴中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出席情况
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
会议 召开 议案
届次 时间 内容
关于审阅公司2016年度、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
2019-01-07 2017年度、2018年度未经审
会议
计的财务报表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 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
2019-10-28
会议 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 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
2019-12-09
会议 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1
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
与经验,满足公司对外部审计的需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与外部审计机构评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
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
其他审计中的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
内部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并对内部审计提出的
问题发表了指导性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欺
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
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2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有效提升了公
司治理水平。
下一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金鉴中、代田田、张峰
2020年4月27日
3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