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深交所通知”)要求,并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作为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周大生董事会填写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财务部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料;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和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对公司董事会填写的《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周大生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周大生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生产经营及业务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周大生填写的《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沈 杰 何宽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