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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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20-036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6 日(星期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杨红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应
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内控制度及流程规范进行了梳理汇编,
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强化了内控作用,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
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
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的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监事会将监督公司现金管理实施并不定期开
展检查。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取得相关金融机构一定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
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
营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2020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的综合授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证,有助于帮助其减少融资成本和费用,符合公司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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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公司及子公司,资信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之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
2020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的担
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同意继续
聘请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须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19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
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
本次调整2019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收购新视界眼科51%股权<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19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系公司为建立、健全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人才基础而实施。同意将新视界眼科因受到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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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对业绩产生的影响从业绩承诺方的业绩承诺中予以豁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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