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1%。其中对外担保余额为2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违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逾期担保;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与信息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对外担保,保障了各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状况。
独立董事:王耕、张武、顾维军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