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