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审议
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关于提供担保的议案》等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事前向我们提交了上述议案以及有关资料,我们经过
仔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利润分
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
东利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
力;公司提供担保系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其他议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