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
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决策程序、依
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
保障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等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全体监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12项议案:
(1)《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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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正文的议案》。
2、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4项议案:
(1)《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
案》。
4、2019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3项议案:
(1)《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
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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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
职权,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
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
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
了对外信息披露;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工作负责,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明: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0,451.1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86%;实现营业利润 30,955.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0.25%;实现利润总额
31,021.5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8.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509.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4.12%。
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查看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等,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4、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情况。对以往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相
应的审议程序。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系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止本报
告期末,担保实际发生额为 0 元,且担保期限已到期。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
保风险,未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充分保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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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6、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监督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
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
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0年公司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0年度,监事会将继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加
强落实监督职能,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监督公司财务
管理、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保证资金合规使用,进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
提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
程序的合法性,依法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
的权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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