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勇)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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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至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会议    应出席会    现场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参加会议                     次未亲自出
 名称      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董事会       5           1             4           0       0        否

    2019 年度,本人列席了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没有对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会议
资料,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19 年 4 月 18 日,对《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
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提交至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2019 年 4 月 19 日,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
对外担保发表了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并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增加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方式的议案》、《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8 月 23 日,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并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11 月 5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12 月 16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
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
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
和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在 2019 年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
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保持关注,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
情况等进行了调查与了解,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对董事会审议的各议案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自身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加深涉及公
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法规的理解与认识,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法
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
工作。

    2019 年度,本人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审议了关于 2018 年度
及 2019 年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等事项,同时审查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
查和评估,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的作用。

     2019年度,本人出席了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审议了有关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
时对公司制定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审核,提高了公司核心骨干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名:刘勇

电子邮箱:liuyong@jsgztycpa.com




                                                  独立董事:刘勇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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