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2018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专项说明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
“华映科技”)2018 年度财务报表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华兴所”)审计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9)审字 G-237 号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
项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一、保留意见所涉事项
根据华兴所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
础”所涉保留意见事项如下:
(一)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二)及附注五、(四)所述,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华映科技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华映管)收取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 313,083.61 万元,计提的应
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278,424.84 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为人
民币 705.44 万元,计提的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705.44
万元。华映科技考虑了相关款项回收的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扣
减应付中华映管 23,869.37 万元及华映科技之全资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
限公司按合同约定将需要支付 10,789.40 万元专利费后,对相关应收款
项合计计提坏账准备 279,130.28 万元。华映科技未提供就剩余应收账款
和其他应收款可回收性评估的充分证据。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无法就上
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的计提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无法对上述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实施替代审计程序,因此我们无法确定
是否有必要对相关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项目作出调整。”
二、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映科技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从中华映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收取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
290,715.60 万元,计提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283,008.88
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为人民币 717.06 万元,计提的其他应收款的坏账
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717.06 万元。华映科技考虑了相关款项回收的不确定
性,基于谨慎性原则,扣减华映科技之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按合
同约定将需要支付 7,706.72 万元专利费后,对相关应收款项合计计提坏
账准备 283,725.94 万元。中华映管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向法院申请重
整及紧急处分以来,经营不断恶化,并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向台湾桃园
地区法院提出破产申请。2019 年年末华映科技基于取得的中华映管相关
信息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合理估算,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对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估算时考虑了依据从台湾桃园地方
法院取得的案号为 108 年度破字第 19 号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
《破产陈述意见暨陈明变更送达处所状》中所列的资产负债信息,同时
结合财务报表信息、公告等信息,对中华映管的资产负债的市场价值及
可变现价值进行合理估算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华映科技 2018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
涉事项影响已经消除。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