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0 年 4 月)
(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序 条 条
原规则 修订后规则
号 款 款
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运作,根据《中
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交
第 第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1 一 一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条 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京东方
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制定本规则。
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
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
监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
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用)。
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
候选人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第 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书(如适 第
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
2 七 用)。 七
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
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条
行职责。
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
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
查,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
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
监事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存在 监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文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深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规范
第 第
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或股东 运作指引》、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
十 十
3 大会决议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 程》、股东大会决议或者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
七 七
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监事 行为,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条 条
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予以 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要求相关
纠正,并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者其他 方予以纠正,并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者
有关部门报告。 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 第
三 监事连续两次不能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 三 监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
4 十 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 十 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
七 会予以撤换。 七 监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条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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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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