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
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章页)
董事签名:
王仁宗 方胜玲 许秀成
宋功武 毛基业 张 黔
关 键 李祖滨 喻景忠
高级管理人员:
王仁宗 周志斌 冯嘉炜
黄安莲 刘世生 严 伟
罗 亮
年 月 日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企业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作出承诺如下:
“本企业在持续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不会越权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企业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
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签署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章页)
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如下:
“本人在持续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越权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
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签署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
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章页)
承诺人:
王仁宗 方胜玲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