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20- 23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及决议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
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2019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4、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董事
会和经营班子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治理规定,遵守重大事项审议程序,有较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运作规范;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发现其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并认真审核了各定期报告,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会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同时,监事会根据审
核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3、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后不再符合获授资格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达标的原因,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注销 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共计 7,681,585 份。经审核后监事会认为公司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该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公司《章程》及《深圳市中洲
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内部控制的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中洲控股 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
该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比较健全
和完善的,能够合理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执行效果也基本
达到预期。
5、报告期的审计情况
报告期公司财务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