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9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6 3 3 0 0
本报告期内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2 2 0 0 0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调查了解并认真
地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同时,审慎进行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本人对董
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 对股东大会审议的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
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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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免去刘宇公司总经理职务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免去熊军财务总监职务及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二)在2019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2、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9、关于补候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及活动,认
真参与讨论并提出有益的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
名委员会召集人的专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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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实时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
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内部动态信息,为公
司经营目标制定和重大项目决策提供指导。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
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9 年度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职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通过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
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同时利用邮件、
电话、会议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与沟通,重点
关注了公司运行状态、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风险、有关公司的舆情报道、监
管精神与动态、公司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
前,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
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
确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同时对公司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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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
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
在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
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加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监管方面的各
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方面的说明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综上所述,2019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履职过程
中能够保持客观独立性,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利用专业
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杨光亮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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