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0-02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
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调整。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
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4、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规定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因公司主要客户为国企及政府类客户,坏账风险相对较低,公司综合评估了
近几年应收款项回收情况、应收款项客户结构及历史坏账核销情况以及参考同行
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标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应收款项中以账龄分析为信用风险特
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其中,佳讯飞鸿母公司,主要子公司
济南铁路天龙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天龙”)、北京六捷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捷科技”)等主要业务均处于铁路行业,业务特点相似;
子公司深圳市航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航通”)所处行业及业务
特点与佳讯飞鸿及其他主要子公司不同,其项目执行周期及应收账款回收期相对
铁路行业较长。因此,根据各公司不同预期信用损失率分别组成账龄组合,并根
据其所处主要行业特点及业务形态,分别采用不同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率。佳
讯飞鸿母公司及济南天龙、六捷科技等主要子公司以过去 4 年应收款项迁徙率模
型测算的实际计提比率为基础,参照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比率变更坏账
计提比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航通按照原坏账计提比率不变。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1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合-本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他关
联方的应收款项。
组合 2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低风险组合-应收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等款
项,回收概率明显高于普通债权,历史经验表明回收风险极低的应收款项。
组合 3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其中根据各公司不同预期信用损失率分别组成账龄组合。
变更前对按账龄分析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应收票据(商承)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7% 7% 7%
1-2 年 20% 20% 20%
2-3 年 30% 30% 30%
3-4 年 40% 40% 40%
4-5 年 50% 5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变更后对按账龄分析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不含深圳航通)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应收票据(商承)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 3% 3%
1-2 年 10% 10% 10%
2-3 年 20% 20% 20%
3-4 年 30% 30% 30%
4-5 年 50% 5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深圳航通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维持不变,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应收票据(商承)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7% 7% 7%
1-2 年 20% 20% 20%
2-3 年 30% 30% 30%
3-4 年 40% 40% 40%
4-5 年 50% 50% 5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4、变更日期
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 2 期)的相关
解释,会计估计变更应当自该会计估计变更被正式批准后生效。为了方便操作,
新会计估计最早可以自最近一期尚未公布的定期报告开始实施,原则上不能追溯
调整更早会计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会
计估计变更应当自该估计变更被董事会等相关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会计估计变
更日不得早于董事会审议日。因此,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未实施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开始实施。
(三)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
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
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若以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进行测算,假定本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将增加 2019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187.16 万元,占 2019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81%;同时增加 2019 年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3,187.16 万元,占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 1.53%。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使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
的相关文件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重大影响,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
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及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
溯调整事项,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