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药业”、“公司”)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2 号)核准,于 2017 年 5 月完成
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德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并指派保荐代表
人高立金先生、梁炜先生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德证券需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
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即持续督导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因再次申请
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出具的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天药业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新天药业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自查。根据自查结果,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天药业编制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夙煌 王立柱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