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江
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对相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
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基于上述,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进一步保障公司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并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三、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
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体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分红的政策,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
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小琴、姜宁、张利军
2020 年 4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小琴:
姜宁:
张利军: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