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我们作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充分参与公司运作,积极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 2019 年
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选举吕永权先生、马洁先生、陈盈如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其中,吕永权先生为连任,马洁先生、陈盈如女士为新任。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甄振邦先生、李伟东先生因任期届满于选举过后离任,报告期内
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员数量、安排、结构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
事基本情况如下:
吕永权(2016.6.23-2022.5.27)男,汉族,1967 年 8 月 24 日出生,毕业
于南京大学,MBA 硕士学位;1989 年起先后在新疆化学工业学校、新疆德恒会计
师事务所、新疆天康食品有限公司、新疆财经大学、新疆灵玺投资有限公司等单
位从事财税方向实务及教学工作。2004 年 8 月至今,担任新疆财经大学教师;
2014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新疆中泰嘉华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17
年 7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新疆元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新疆惠尔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11 月至今,担
任新疆银丰现代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马洁(2019.5.27-2022.5.27)男,回族,1962 年 3 月 7 日出生,博士,教
授;1992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先后担任新疆财经大学工业经济系副主任、科研
处副处长、处长、研究生处处长(MBA 教育中心主任)、MBA 学院院长;担任新
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国统管道股份
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陈盈如(2019.5.27-2022.5.27)女,汉族,1966 年 11 月出生,毕业于新
疆财经大学,EMBA 在读;2001 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担任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合
伙人;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担任新疆八
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甄振邦(2016.6.23-2019.5.27)男,汉族,1965 年 4 月 11 日出生,法学
硕士,二级律师职称;1994 年 4 月至今,担任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律师;2014 年 1 月至今,担任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李伟东(2016.6.23-2019.5.27)男,汉族,1948 年 11 月 27 日出生,毕业
于北京交通干部管理学院,大专学历,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
处副主任科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运输管理科科长、
客运处副处长等职务;2011 年 7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
运输协会副秘书长;2013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
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我们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任职期内,我们本着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职态度,通过通讯或现
场方式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认真审阅了每次会议各项议案及相关
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
积极作用。2019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 12 次、股东大会 4 次,其中 1 次年度股东大
会和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参
席次数 次数 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吕永权 12 12 9 0 0 否 3
马洁 7 7 5 0 0 否 2
陈盈如 7 7 6 0 0 否 1
甄振邦 5 5 5 0 0 否 1
李伟东 5 5 5 0 0 否 1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准备充分、完整,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 2019 年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听取
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与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我们工作水
平和效率。
(二)专门委员会参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分别作为董事会各项专门委员会委员,
能够有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洽谈,并有效了解公司整体运营情况,为公
司稳步发展提供建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在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方面,我们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及规定,对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
下:
董事会会议届
事项 发表时间 意见类型
次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土地联合摘牌及共同建设协 二届三十一次 2019 年 1 月 4 日 明确同意
议之部分条款内容调整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
二届三十三次 2019 年 4 月 22 日 明确同意
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三届一次 2019 年 5 月 27 日 明确同意
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
三届四次 2019 年 8 月 21 日 明确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三届七次 2019 年 11 月 6 日 明确同意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任职期内,我们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
检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
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
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审议程序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以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
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
际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对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安全性进行了核查和判
断。
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募投项目于 2019 年度期间未能投入建设和使用,为
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择机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分阶段购买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上
述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守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未出现影
响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对
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考核结果得以严格执行。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要求,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公司未更换年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仍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制定、执行利
润分配方案。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督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披露的内容遵从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
系,并得以有效执行。目前暂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以及下设的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提名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运作规范,符合公司
制定的相关制度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
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致力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以确保公司、公司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各项权益。
2020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学习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理解,加强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协作,做到独立公正的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
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吕永权 甄振邦 李伟东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