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0-031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限均为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2019年9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尚处于待核准阶段,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期限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5月19日。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其他授权事宜和内容保持不变。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相关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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