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0-045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省金财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度完成收购了吉林省金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吉林金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收购参股公司吉林省金财科技有限公司剩余70%股权的议案》。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吉林金财30%股权,李秋成持有吉林金财70%股权。2018年7月16日公司与李秋成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以人民币4,049.50万元收购吉林金财7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吉林金财100%的股权。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情况
2018年7月16日,公司与李秋成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一)2019年第一季度根据审计结果,如果2018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601.35万元则支付70%股权收购款的15%,金额为607.43万元。如2018年度的净利润低于601.35万元则支付根据估值调整结果进行调整。
(二)2020年第一季度根据审计结果,如果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601.35万元,且两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702.5万元,则支付70%股权收购款的15%,金额为607.43万元。如2019年度净利润低于601.35万元,或平均净利润低于702.5万元,则支付根据估值调整结果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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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后目标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和净利润中的较低值。
上述提及的估值调整条件及方式:如果启动估值补偿条款,股权出让方应向股权受让方支付现金,使股权受让方实际支付的投资款项与目标公司调整后估值相匹配。其中匹配目标公司的具体估值调整条款为:若目标公司2018年和2019年的目标公司净利润平均值未超过人民币702.5万元,则目标公司的估值调整为=两年平均净利润*8.23。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294号),吉林金财2018年、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6,858,074.24元、7,436,051.6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6,293,928.75元、7,405,867.04元,两年平均净利润为6,849,897.90元,吉林金
财未达到业绩承诺水平。
四、业绩承诺补偿情况
根据《股权收购协议》规定,即本说明二所述业绩补偿条款,李秋成应向本公司承担补偿款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计算标识 金额 备注
2018年度净利润 A 6,293,928.75
2019年度净利润 B 7,405,867.04
两年平均净利润 C=(A+B)/2 6,849,897.90
目标公司估值调整 D=C*8.23 56,374,659.70
调整后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E=D*70% 39,462,262.00
股权转让时应支付的投资款 F 40,495,000.00
应补偿金额 G=F-E 1,032,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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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计算,李秋成应向本公司承担补偿款1,032,738.00元。
五、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批准。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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