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瑞联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度完成收购广东瑞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瑞联”或“目标公司”)78%股权,现将广东瑞联2019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司拟收购广东瑞联股权,并与其现股东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2018年9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1,413.413万元收购钟勇锋、钟伟锋、克拉玛依昆仑嘉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广东瑞联78%股权。2018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
2018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广东瑞联78%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广东瑞联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钟勇锋和钟伟锋承诺:目标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不少于1,330万元,目标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不少于1,537万元。“净利润”指每个会计年度经由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依照适用于上市公司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业绩补偿的启动条件:若目标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达到1,330万元、且 2019年度目标公司净利润达到 1,537 万元,则无需进行业绩补偿;如目标公司 2018年度净利润未达到1,330万元,或目标公司2019年净利润未达到1,537万元,则公司有权要求钟勇锋、钟伟锋按下述计算方式实施业绩补偿。
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若目标公司2018年净利润未达到1,330万元,则补偿金额=(1,330万元-目标公司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PE11.49*(钟勇锋此次转让比例31.49%+钟伟锋此次转让的股权比例13.51%);若目标公司2019年净利润未达到1,537万元,则补偿金额=(1,537万元-目标公司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PE9.94*(钟勇锋此次转让比例31.49%+钟伟锋此次转让的股权比例13.51%)-2018年已补偿金额,若上述2019年补偿金额等于或小于0,则无需补偿。
三、2018年度、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9)审字 I-007号),目标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193,985.29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472,022.05元,实现了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0]007277 号),目标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073,067.78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919,875.56元,实现了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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