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吴国萍女士、许正良先生、李永贵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吴国萍女士和许正良先生为独立董事,吴国萍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监控行为均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文件资料,并依托自身专业背景及经验,对审计着重关注的关键风险点提出意见及建议,促进公司加强风险防范,提升管理水平公司。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2019 年第 2019-4-10 审议通过:
一次会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投资预算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吉林广播电视台发
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2019 年第 审议通过:
2019-4-26
二次会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19 年第
2019-8-23 2.《关于审议三亚樾城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
三次会议
3.《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9 年第 审议通过:
2019-10-14
四次会议 1.《关于审议公司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的议案》
2019 年第 审议通过:
2019-10-25
五次会议 1.《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重要事项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执行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业务素质高,工作勤勉尽责,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会计信息的披露真实、可靠、完整。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落实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审查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吉林广播电视台的关联交易议案,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四、总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0年,我们将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吴国萍 李永贵 许正良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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