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0-013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脉医疗”或“公司”)于
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公司2020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2012年7月5日获财
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于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
执照,并在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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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经营范围包括: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
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
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
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毕马威华振已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并在技术标准、
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
化管理,总所及所有分所资源统一调配。
毕马威华振具备的业务资质包括:
(1)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
(2)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编号:11000241);
(3) 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等。
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中从事的2018年度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有33家。
执行公司2020年度审计业务主要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上海分所”)承办。分所是毕马威华振为便
于开展和执行业务设立的办事机构。各分所在总所的授权下根据统一的业务管理
制度和质量管理政策及程序承接和执行业务、出具报告,在技术标准、质量控制、
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化管理。
毕马威华振上海分所是毕马威华振于1999年在上海设立的分所,工商设立登
记日期为1999年3月30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2幢25层2503
室,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5997753463,分所执业证书编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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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2413101。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2015
年4月1日以来未发生变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从业人员总数为5,393人,其中合伙人149
人,较2018年12月31日合伙人净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86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
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注册会计师较2018年12月31日净增加83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经审计的最近一年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2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约为5亿元,其他证券
业务收入约为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约11亿元)。毕马威华振年末净资产超
过人民币4亿元。审计公司家数约4,000家,其中从事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共
33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40亿元。涉及上市公司主要行
业包括金融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3,862.33亿元。
毕马威华振对公司所在行业具有过往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和缴纳保费,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
所。因以前年度已计提足额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且每年购买了职业保险,故2019
年度无需新增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
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满足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毕马威华振能够依法承担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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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受到2次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28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4号,上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行
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
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执行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主要项目组成员信息如
下:
(1)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为潘子建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签字注册
会计师。潘子建先生1999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
振审计业务合伙人。潘子建先生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21年,担任合伙人超过10
年。潘子建先生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16年。无兼职。
(2) 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徐海峰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徐海峰先生1996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徐海
峰先生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超过24年,担任合伙人超过11年。徐海峰先生的证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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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从业经历超过22年。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子建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徐海
峰先生,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未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
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19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0.00万元,2020年度
的审计收费将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
参考拟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报
告的审计工作。据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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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服务
从业资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2019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
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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