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1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上午在徐州市民主南路 69 号恩华大厦 16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会议召开前 10 天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
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22)刊登于2020年4月27日的《证
券时报》及巨 潮 资 讯 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此前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实施。
《 子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 修 订 ) 》 登 载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