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今创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需审议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
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
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严重依赖。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
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
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关湘亭
年 月 日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钱振华
年 月 日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海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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