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7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3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27 号 A 座
写字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等方式送达
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新民先生主持,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内
部控制要求,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 立 信 会 计 师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合 伙 ) 审计 ,公 司 2019 年度 实 现 合并 净 利 润
110,344,959.28 元,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344,959.28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210,354,552.28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123,027,394.35 元。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资金情况以
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2019 年度未
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为投资
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和《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要求进行
的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和《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