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0-015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
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
事的薪酬方案,并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 薪酬发放标准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长郑连营、董事张洪彬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蔡琳、孙镪、付
卫东和徐捷爽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高管薪酬,不领取公司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石振东、梅运河和肖忠实领取独董津贴,税前8万元/年。
(二) 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董庆刚和张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晓强,监事
赵运坤和崔卫军均为公司员工,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薪酬。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促使董事、监事勤勉
尽责,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其他规定
1、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
季发放。
2、 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 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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