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有关会计资料及信息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核实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情况;
三、公司制订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能得到充分揭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苏文力、朱利民、邹志文
2020年4月24日
(此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签字:
2020年4月24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