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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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
13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渊女士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
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
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3 名监事同意,0 名监事反对,0 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披露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证券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披露规则》以及《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
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071万元,较上年
下降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10万元,较上年增长7.04%;2019年
末,公司总资产为130,815万元,较2018年增长5.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为50,959万元,较2018年增长13.62%。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内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综合考虑2020年宏观经济的波动性及疫情情况,公司在总结2019年
经营情况和分析2020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审慎预测2020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
本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
应方案的制订和审议程序。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内容
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803.28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6.53万元。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
的规范管理,有利于充分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所
处阶段的发展需要,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合理,同意予以确认。同时,同
意2020年公司领取薪酬的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6万元(含税),公司非独立董事
及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不再另行领取津贴的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0年第一季度
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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