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的下述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
2019 年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做出的客观判断,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最大化。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编制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
规章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
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
转,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态,
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关于 2020 年度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
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
改革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任何抵
押或担保,有利于维持公司资金周转,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公司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贷款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我们认为:按公司相关规定,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的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予以回
购。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 2013 年至 2015 年营业收
入平均值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低于 20%,未达到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应将第三次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
注销。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合
计 441.702 万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
和履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
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苏文力、朱利民、邹志文
2020 年 4 月 24 日
(此页无正文,系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有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