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3 证券简称:盈康生命 公告编号:2020-050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07 月 0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新准则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
则,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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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07 月 0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
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
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
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
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
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最新企业
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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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
报告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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