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方
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
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地
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
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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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
要》。
(三)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
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五) 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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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0-014)。
(七)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
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并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
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
部发布的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的有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
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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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及其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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