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0-050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期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
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同时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0 年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业务开展
所需,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
地开展主营业务。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
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同时该事
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仕华 鲁柏祥 周萍华 范斌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