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
2019 年度,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股份”或“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制度以及本
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司 2019 年度的相
关事项及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的监
督作用。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
有专业财会知识的独立董事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蔡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董事长蒋志坚先生、
独立董事赵长遂先生担任委员,蔡建先生具有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符合
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 5
审计委员会会议
召开时间 审计委员会审议议案
名称
1、《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关于支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8 年度
会 2018 年年度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工作》
议 4、《关于公司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的议案》
5、《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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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9、《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 2019 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议案》
12、《关于 2019 年度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购买理财产品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14 、《 关 于 公 司 收 购 无 锡 市 政 设 计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50.10%股权暨关联交易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议案》
1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1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19 年第一次 2019 年 8 月 22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临时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子公司与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会 2019 年第二次 2019 年 10 月 4 日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临时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9 年 10 月 23
会 2019 年第三次 《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日
临时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
2019 年 12 月 25
会 2019 年第四次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日
临时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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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采取书面方式督促年审
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决定
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核。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执行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
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
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提议 2019 年续聘天衡事
务所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
3、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建设的持续改进,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工作,
对新增标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要求开展内控制度的建设工作,强化并维护好上市公
司内控规范体系的执行和落实,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
4、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公司 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督促公司 2019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得以有效执行,并
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5、协助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能够沟通顺畅,审计委
员会积极听取各方需求,协调相关工作,以求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6、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在执行时遵照公司章程中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
序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7、对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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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公
司相关内部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不断推进
公司治理的完善与优化,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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