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6 股票简称:星湖科技 编号:临 2020-033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对公司
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会计准则(财会[2017]22 号),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
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在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非上市企业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
对收入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
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 2020 年首次执行新
收入准则不存在对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的调
整事项,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核
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
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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